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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大附中机房防火制度
  • 发布时间: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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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大附中机房防火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要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小型机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建设(装修)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保卫部门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保卫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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