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师生跳绳月测评考核办法
  • 发布时间:2017-03-24
  •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字号: [ ]
  • [关闭]

 2016年以来,跳绳作为我校实施体质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练习,学生1分钟跳绳数量、技术取得很大进步和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为进一步促进师生健康水平,规范跳绳动作,避免师生跳绳运动受伤,充分享受运动快乐,打造活力校园,使跳绳成为我校特色体育项目,全面开展和提升跳绳运动水平。教师必须先学先练,掌握跳绳的基本要领,科学指导学生课余时间跳绳活动;学生要坚持校内外科学训练,养成跳绳运动习惯,进一步提升身体素质。学校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教师跳绳考核办法

1.从本学期开始,全校教职工在课余活动特别是下午活动课要与学生一同参加跳绳运动,要求掌握跳绳动作要领,做到科学指导学生跳绳并负责组织学生确保安全。

2.学校对参与承担学生跳绳指导工作的教师适当发放跳绳指导费,发放方式依据教职工跳绳运动水平定期测评结果,发放标准为1分钟跳绳测试0.5元/个计算,由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哪个工资项目发放并记入《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薪酬管理办法》。

3.因身体原因不适合跳绳运动的教职工也要掌握跳绳理论,能够科学指导学生跳绳,同时要参加其他运动项目训练,跳绳指导费按照全校教师跳绳平均数的60%计算发放。

二、学生跳绳考核办法

1.学生跳绳考核纳入月测评,测评结果与班主任年度考核评优、“三好”班级评比挂钩,实行不达标一票否决,每学年累计三次不达标班级的班主任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达标班级班主任费提高200元/月,每班允许有5%的学生不达标,测评不达标1人,扣班主任费5元,以此类推200元扣完为止,由办公室记入《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薪酬管理办法》。

2.从本学期开始,分管校长宣布跳绳月测评年级前三名成绩,并通报测评不达标班级及各班不达标人数。

3.各班级长期病假有医院证明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跳绳月测评;因特殊原因临时无法参加跳绳月测评的学生,由体育组和年级组配合安排补测。

4.班主任要主动和学生家长配合起来,针对身体素质弱、跳绳基础差的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指导工作,严禁动员学生和家长以生病为由逃避跳绳月测评,一经反映严肃处理。

三、师生跳绳月测评考核的组织实施

师生跳绳月测评工作由中小学体育组负责研究出台组织实施细则,并负责相关材料整理、报送、分析等工作,全体体育教师发放跳绳测试费200元/月,由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哪个工资项目发放并记入《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薪酬管理办法》。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3月24日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蒙ICP备05000415号

 

电话:0471-4319934  Email:ndfz@imau.edu.cn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