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通报 (第17周:6月17日—6月21日)表扬: 1、以下班级同学将捡到的钱、物交到学生处,对他们拾金不昧的 精神提出表扬。 八(1)班 侯赵慧颖、温欣雨 2、五(4)班值周同学认真负责,提出表扬。 3、四(14)班在大课间打扫环境区,提出表扬。 4、二(4)班、三(9)班、五(4)班、五(5)班、五(6)班、 五(12)班路队整齐有序,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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