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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09:48   编辑 :曹志   点击:[]   来源:总务处

一、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二、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三、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四、维修人员要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五、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六、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七、做到节约用电,下班关闭灯、电器。

八、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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