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病情危害。在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疑似鼠疫等突发病例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关注疫情变化。
关注我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全校停课并实施学校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突发事件
(一)若教职工或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流涕、咽痛、腹泻、皮疹、黄疸、淋巴结肿大等疑似新冠肺炎、鼠疫病例。
(二)若同一班级1天内有3人以上或连续3天内有5人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淋巴结肿大等)。
(三)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遵守处置流程
(一)师生员工在家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
(二)学生在家发病就医,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三)如在校出现以上症状的师生,应当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医,同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公室主任。
(四)由校医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初步诊断,并将诊断情况上报分管校领导。
(五)若师生情况紧急,应立即拨打120或学校采取防护隔离措施将病患生送相关医院诊治,同时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六)同时上报分管校长、疾控中心及教育主管部门,将患病师生安置在专门的隔离室,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七)保洁人员对患病师生接触过的区域进行重点消杀、通风。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九)班主任或校医要与因传染病进行隔离治疗的学生家长或教职工保持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安抚其心理情绪,使其保持积极心态。
(十)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师生开展疾病预防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
四、查验复课证明。
学校应配合做好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方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