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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10:01   编辑 :曹志   点击:[]   来源:总务处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责任制

(一)校园环境卫生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学生处、大队部、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教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指导、安排、检查等工作。

(二)全体师生都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经常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的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在墙壁、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

(三)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及时修剪草坪,花坛里种植花木,任何人不得践踏草地、损害树木。

(四)严禁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二、室外环境保洁的要求及标准

(一)楼道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果皮、痰迹、积水等。

(二)垃圾箱应保持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垃圾箱数量,及时清运垃圾。

(三)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四)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五)每日早8:00点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六)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包含楼内各走廊、楼梯、卫生间、校园操场及其它活动区域及指定的办公室和会议室。

三、室内保洁服务标准

(一)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二)墙围光洁,无积灰、无蛛网、无污迹。

(三)门、窗台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迹。

(四)教室内固定设施设备、电源插座无积灰、无污迹。

(五)桌椅、讲桌里外干净,摆放整齐。

(六)门、灯具清洁、无灰尘。

(七)大厅与楼道地面干净光亮、无尘土、无污渍、无异味。

(八)楼梯扶手、门、玻璃、指示牌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迹。

(九)柱子无灰尘、无污迹、干净光亮。

(十)标识牌、开关无积灰、无污迹。

(十一)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污迹、无杂物。墙围光洁、无积灰、无蛛网、无污迹。便池无污迹、无异味、无便溺。卫生洁具清洁,无污渍。厕所内无蚊蝇、无蛆虫、无异味。

(十二)阀门、暖气片、管道清洁,无灰尘、无污迹。

四、奖励与处罚

建立严格规范的考核制度,学生处、大队部、后勤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将检查评比情况在组内通报,表扬先进,指出不足。并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收集存档,实行严格科学的奖扣分,作为评比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其它要求

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按岗位要求身着统一制服、服装整洁、妆容朴素大方,态度亲切,言行规范,注意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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