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仪表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素养的体现。小学生的仪容仪表应该符合小学生的身份、年龄特点,以整洁、大方为主。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发起“规范仪容仪表 共建文明校园”的倡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型、面部要求
1.发型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不烫发,不染发,不理光头。
2.男生的标准头型为平头,头发前不过眉毛、侧不过耳朵、后不过衣领,不留怪异发型,长短要求以运动的时候头发不飘动为准。
3.女生长发扎起,不披散头发,头饰不过于夸张异型。
4.女生短发要求刘海不得超过眉毛,整体长度不得超过下巴。
二、着装要求
1.学生上学必须穿校服,要求整洁、合身;外衣纽扣、拉链必须完好,内衣不得长于外套,鞋带系好。
2.学生上学要求穿运动鞋,女生不得穿皮鞋、长靴和短靴。
3.少先队员上学必须佩戴红领巾(小学低、中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佩戴大号红领巾;小学中年级身高较高或身形较胖的少先队员,可佩戴大号红领巾)。
4.红领巾要保持干净和完整,戴在胸前。
5.建议学生不要在身上悬挂其他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