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荣誉感,2021年11月23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团工委副书记巴特尔带领市直属学校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书记银利平、副校长巴音吉如、德育主任兼大队辅导员乌日罕与我校开展“红领巾奖章”交流活动。我校副校长刘俊、副校长刘秋艳、德育处教师参加本次交流。
我校大队辅导员张丽娜分享了我校定章、争章、考章、颁章的详细做法,争章方案细致合理,活动丰富有亮点,受到巴特尔副书记的认可。
巴特尔副书记组织大家就初中如何开展“红领巾奖章”工作展开讨论。我校副校长刘俊表示,在“双减”政策下提高初中少先队员的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是非常重要的,“红领巾奖章”就是重要的教育载体。
副校长刘秋艳表示“红领巾奖章”活动应该作为推优入团的重要参评条件,这种观点得到各校辅导员的一致认可,大家认为初中的“红领巾奖章”工作可以和各学科、社团相结合,作为一种新手段,不断提高初中中队辅导员对“红领巾奖章”工作的认识。
我校将不断完善“红领巾奖章”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增强少先队员的荣誉感,引导少先队员听党话、跟党走,争当新时代好队员,积极构建起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有效激励少先队员争做新时代好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