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提出的坚持学习党史与税收改革发展史相贯通的号召,同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普法活动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开展了“讲述税收老故事 争做普法新传人”主题活动。4月1日上午,我校有幸受到邀请参观内蒙古草原税史陈列馆暨全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一、税史讲座,向同学们讲述了税收的发展史。
从199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目的是为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讲座结束后,领导为我校6名“小小税法宣传员”颁发了聘书和绶带,受聘仪式将鼓励同学们积极地向周围的人宣传税法知识,带动家庭、社会尊崇税法,运用税法,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好公民。
二、参观税史博物馆。这里记载了不同时期的税收故事,也展示了光阴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
通过此次活动,队员们近距离学习了税收知识,初步了解了税收的历史和作用,感受到税务机关的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活动也扩大了税收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利于弘扬税收法治精神,引导同学们成为知税收、懂税法、守税法的少先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