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禁烟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禁烟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内蒙古农业大学禁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保护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吸烟危害,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结合基础教育中心所属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大力开展禁烟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严格限制在校内吸烟,共同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校园环境,逐步创建一个清洁、健康、文明的无烟校园。
二、活动对象
基础教育中心全体师生员工。
三、活动内容
l、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校园。
2、学校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凡进入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
四、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准备阶段和组织实施启动两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15年3月23日—5月31日)
1、制定禁烟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
2、通过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在附属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的宣传教育。
3、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与吸烟教职工开展反复深入的谈话交流教育活动。
4、专门设置更换统一、醒目的禁烟标识和禁烟监督电话。
5、选拔有较强责任心、热心禁烟工作的师生担任禁烟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做好禁烟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启动阶段
l、5月29日前附中、幼儿园分别召开禁烟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安排部署禁烟工作。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明显地方设立无烟学校、无烟幼儿园标牌,并在校园内设立无烟警示标语。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体育馆等活动场所设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5月31日利用世界无烟日节点通过主题班会,健康教育课进行禁烟教育,让学生劝导家长不吸烟。
3、学校、幼儿园组织安排禁烟监督员,发现吸烟现象坚决制止,加强对附中、幼儿园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对有吸烟习惯的内部教职工进行谈话,引导其戒烟,如反复发现,通报批评直至罚款。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中心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附属中学和幼儿园禁烟工作。
组长:李立峰林宝
副组长:于涛
成员:薛进莲王凤玲刘俊胡燕张晓岚李琼刘丽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中心党总支办公室,薛进莲任办公室主任。
内蒙古农业大学基础教育中心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