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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安全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09:09   编辑 :曹志   点击:[]   来源:总务处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三)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校园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3.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保障并处理事故现场,办公室负责外联工作。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2.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同时,对事故现场、证物等进行保护。

3.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不得瞒报、谎报突发事件。

五、具体处置措施

(一)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三)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五)与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六)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能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七)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

(九)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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